后勤管理处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检查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08年12月05日 16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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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勤各中心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以及山东省、济南市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,按照学校有关要求,为规范后勤用工行为,决定在后勤系统开展劳动用工检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检查内容 1、非事编用工花名册(按学校人才交流中心《SJB世俱杯官方网站劳动用工登记表》、《SJB世俱杯官方网站非事业编制人员信息登记表》要求填写); 2、2008年1—11月份非事编用工变动情况表; 3、2008年1—11月份工资、加班费发放表; 4、2008年1—11月份非事编用工考勤表; 5、中心内部劳动用工的相关制度。 二、时间安排: 第一阶段: 12月8日—12月14日 中心自查; 第二阶段: 12月15日—12月17日 后勤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检查,听取中心人力资源工作汇报,并对人力资源档案材料进行调阅检查; 第三阶段:12月18日—12月20日 对后勤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。
后勤管理处
2008年1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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